一、和平运动

  中日战争爆发后,日本对战局的形势有三种看法:一、快胜论:认为中国军队不堪一击,

  可以在“三个月内解决支那问题”;二、持久战论:认为中国国土辽阔,战场的纵深太大,日军只能占据一些军事据点,不可能有效地控制整个中国。中国政府如果坚持不降,中日战争将成为旷日持久的持久战;三、外国干涉论:认为中日战争将导致第三国的武装干涉,日本会在外国的政治军事压力下被迫退出中国。

  随著战局的发展,证明“快胜论”的预言是错误的,但外国也没有积极干预中日战争,所

  以“持久战”的预言成为现实。日本非常不愿意打持久消耗战,持久战拖得越久,对人口资源丰富的中国就越有利,日本将在消耗战中拖垮。到1938年底,日本用在中国战场的兵力已增至24个师团,军费激增,财政困难,税收加重,国内危机日渐困重。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内部也出现了尽快解决战争的呼声。

  在1938年初,日本还寄希望于用高压手段迫降中国政府,1938年1月16日近卫

  首相发表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强硬声明。1938年10月,日军本想在武汉战役中一举歼灭中国军队主力,但中国军队主动撤退,中国政府也迁都重庆,使日本通过武力高压迅速解决中国问题的企图破产。此后,日本政府内要求“重新检讨对华政策”的呼声抬头,1938年11月3日,近卫首相发表了第二次对华声明,一改过去的“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方针,表示:“帝国所期求者即建设确保东亚永久和平的新秩序。只要国民政府抛弃以前的一贯政策,更换人事组织,取得新生的成果,参加新秩序的建设,我方并不予以拒绝”。

  1938年12月6日,陆军省参谋部公布《1938年秋季以后的对华处理方略》,决

  定今后的对华总方针:“以攻占汉口、广州为行使武力时期,今后自主指导新中国建设,切戒急躁。为此,目前应以恢复治安为根本,其他各项施策都应与此相适应。”对华总方针还规定军事上“以不扩大占领区”为宗旨,确定新黄河、合肥、芜湖、杭州一线以东的占领区为治安地区,以西为作战地区。在不扩大占领区的原则下,对国民党军实施有限的局部进攻,同时加强航空作战,轰炸重庆国民政府大后方及中国国际补给线,打击中国的抗日意志,促使国民政府崩溃。

  1938年底以后,日本政府和军部的对华方针由“军事打击为主,和平谈判为辅”,改

  为“军事打击为辅,和平谈判为主”,由否认重庆国民政府改变为承认重庆国民政府。1938年11月以后,日本政府开始考虑作出一定让步的情况下,和中国政府谈判,结束战争。1939年3月,日本新首相平沼在国会演说中公开表示说:“蒋介石将军与其领导之政府,假使能重新考虑其反日态度,与日本共同合作,谋东亚新秩序之建立,则日本准备与之进行中止敌对行动的谈判”。

  中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对战局的形势有四种看法:一、胜利论:认为中国军队已具有击退

  日军的实力,可以击败日本的军事进攻,赢得军事上的胜利;二、亡国论:认为中日战争的结果将导致中国亡国;三、最后胜利论:中日战争成为持久战后,最终将引发外国的武装干涉介入,中国在外国的帮助下最终战胜日本;四、和平救国论:中日战争成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后,日本也难于忍受长期的消耗战,所以日本不能灭亡中国,不得不与中国进行停战和谈。而中国也应该积极响应和谈,尽快结束在中国土地上进行的破坏性巨大的战争,减少中国国力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