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全面爆发之前,当时的国民政府已深被汉奸所困扰。国难当前,但总有人因个人利益或主动或被动卷入叛国行为。

  1937年元旦这一天,江苏沭阳县各界正在欢庆新年、举行提灯会之际,县政府忽然接到密报,称有汉奸图谋乘机暴动。县长祁仑捷闻讯后,当即命令商团及壮丁队严行戒备,同时派第一区的荣区长会同公安局多名警察向城内外各处搜查。

  很快,他们在北门外农民叶某家内,搜出了三千张符号,符号上面写着“结义团”等字样,当中还加盖了红印一颗,其印文为“长寿王电”四字。除此之外,还搜出白布旗一面,上有五彩颜色的圆形圈和一“顺”字;另有口令条多张,中国银行纸币二千余元,其口令为“天意”二字。

  荣区长于是下令将叶某捕获,连同证物一并带至县政府。此后,公安局陆续在各处捕获汉奸二十余名。据当时媒体报道,四乡各区,连日来亦捕获汉奸数名。

  沭阳县的汉奸个案很有意思,如果属实,则意味着日本侵略者利用了中国民间会道门的反叛情绪,实施颠覆的策略;或者说,他们在吸收汉奸时,有意灌输会道门思想,以起到鼓动、麻痹和凝聚的作用。

  沭阳县这一次的汉奸抓捕行动,动用了数百名警察和社丁,各区乡镇保甲在此后一段时间,还持续进行搜索。

  很快,他们已抓获一百二十余名涉嫌投敌暴动者。在将他们收押到监狱审讯后,沭阳县致电江苏省对此案做了请示。因案情重大,究竟将来如何处置,当时媒体并未公开细节。

  各地都在抓汉奸。譬如上海宝山县公安局,早在1936年8月4日,就曾拘获两个有反动嫌疑的人,一个叫王四,一个叫成鹤,后者是个僧人。这两人被转押解到第三区保安司令部后,官方进行了详密的审讯,两人供认受某方指使刺探军情及公路桥梁等情报。在僧人成鹤身边,查获的证据甚多,他对此供认不讳。

  第三区保安司令部拟以危害民国罪,处主犯王四死刑、从犯成鹤有期徒刑十三年。检卷呈奉上峰核准后,在1937年元月的一个早晨,王四在法庭上被宣布执行死刑,捆绑着游行闹市一周,而后被押送至小教场执行了枪决。

  在当时的汉奸队伍中,僧人并不少见。这大概和日本重视佛教有关。当然也不排除有假扮僧人,借化缘明目刺探情报者。在上海市东郊的川沙县,即发生过类似案例。

  川沙县公安局探员王杏山,于1937年2月2日晚6时,携带该局公文,前往浦东洋泾警所声称,有个叫王毛头的汉奸,日前在川沙县化装成僧人,假化缘为名,进行秘密侦察,已被拿获。在王毛头身上搜出方形木戳一个,据他招供,他被一个名叫胡金生(绰号大顿子)的汉奸领导。胡金生在洋泾镇东市开设祥记客栈。

  探员王杏山请求浦东洋泾警所协助拘拿胡金生。洋泾警所于是派人会同王杏山去了祥记客栈,将其包围后,经过两个小时的详密搜查,在卧室内搜得“某国国花小银角一枚”,随即将客栈栈主胡金生带到警局,由巡官朱韵声审讯。据其供称,今年五十八岁,江北人,“余语支吾”。审讯完毕后,他先被解送到浦东分局,而后又转押到了总局。

  此后,再没看到媒体对胡金生案的进一步报道。他在审讯中的“余语支吾”,按我理解,应是在否认罪名。胡金生涉案的证据,首先是一个身上有“方形木戳一个”的所谓化缘僧人的供称,其次是卧室内有所谓“某国国花小银角一枚”,这证据似乎太轻薄。

  从当时抓汉奸的轻率情形可以看出,一定存在一定比例的冤假错案和栽赃陷害。

  当时被曝光的一则冤狱,发生在上海法新堂公所理事周裕庆身上,周原籍江苏省如皋县,此前在上海一直经营木器,后因失业日久,返回原籍,结果被如皋保安指控为汉奸,拘解到县政府羁押。虽经当地保甲长等五十余人,联名具保,请求释放,仍归无效。无奈之下,他的家属来上海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