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普及一个常识,宰相是对中国古代君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并非具体的官名。可以被称为宰相的官职很多,历代不同,比如相国、丞相、大司徒(东汉)、中书令等。注意区分宰相和丞相并非一个概念,宰相是通称,丞相是具体官职。

  自秦汉以来,中国一直奉行的是君权、相权并行制度,宰相有着极高的权力和极大的话语权,对君权起到了很好的制约作用。这种情况直到明朝初期才有了彻底的改变,而这一切都源于洪武年间著名的“胡惟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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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此案主人公胡惟庸早年随朱元璋起兵,颇受信任。洪武六年,胡惟庸凭同乡、明朝开国丞相李善长的推荐,任右丞相。洪武十年,进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胡惟庸向来自觉奋进、勇于任事,但同时,他也是个骄纵跋扈、恃权独行的人,随着权力不断扩大,他不仅擅自决定上下官员的生杀升降,而且凡内外奏章都要预览,对己不利者,辄匿不上报。胡惟庸广植党羽,上门馈送金帛重礼攀附者不可胜数,而对于有嫌隙的徐达、刘伯温,他就想方设法欲置其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