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从来都不是姑娘的事,但是一旦战争失利,那么,期待姑娘的都将是“抵债”,这一点中国的汗青上有一个很好的例子,靖康之耻中就产生了这样的是。

  据悉,靖康二年(1127)四月,当上了亡国奴的徽宗、钦宗一行分乘八百六十多辆牛车,在如狼似虎的金兵的押解下开始北上。随行的除了他的皇子、皇孙、后妃、帝姬之外,尚有养在深宫供他们消遣和差遣的三千佳人。

  风尘涨天,沙雪扑面,这些柔弱的华夏女子,既不被儿女的汗青巨眼存眷,也不为其时自顾不暇的主子们痛惜,她们羊羔似地瑟缩着,凄惶着,消失在茫茫的汗青迷雾之中……

靖康之耻中第一个惨遭金人践踏的宋朝公主:福金帝姬

  抵债的王朝女眷们

  “议和”一开始,这些华夏女子同金银、布帛、地皮一样,也是会谈桌上的筹码。

  靖康元年(1126)十二月二日,宋钦宗亲自同宰相何栗到金营求和,奉上降表,并屈辱地下跪。金人除了索要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帛一千万匹之外,还要立送一千五百名少女。宋钦宗一律照办,派人四处搜捕年青女子,不足数目就用本身的妃嫔抵数。不少女子不甘受辱,自杀而死。

  《南征录汇》记:十二月初十日,宋臣“吴幵、莫俦传宋主意,允以亲王、宰执、宗女各二人,衮冕、车辂及宝器二千具,民女、歌女各五百人入贡……”这些女性,就是宋王朝献给金人的最早的贡品。

  “议和”在继承,女性是必不行少的条款。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协议云:“……以帝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歌女等一千五百人……贡大金。”

  该协议还划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够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抵)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