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秦桧是金人放回的奸细吗?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抗金英雄岳飞的《满江红》,气势磅礴之音言犹在耳,精忠报国之人却已魂归西天,唯留下满腔热血的英雄气概,在悠悠历史中荡气回肠。后世之人对这位精忠报国的赤子忠魂难以忘怀,无限感慨,同时也为他报仇雪恨,用历史的骂名将当年那个用“莫须有”的罪名害死他的奸佞小人——秦桧,牢牢地钉在了耻辱柱上。
秦桧不愧为中华民族“颇负盛名”的奸佞小人。世人眼中的秦桧,一生作恶无数,窃权弄柄、里通外国、无耻求和、屠害忠良、贪污索贿,坏事干尽,天良无存。岳王庙一副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表达了多少代人为岳飞抱憾,恨秦桧入骨的刚烈情怀。然而,无恶不作、陷害忠良的奸佞小人秦桧,真如世人所咒骂的那样,是金人放回的奸细?
认为秦桧是金人放回的奸细,这不只是民间百姓的一般见识,在学术界几乎也成了一个公认的事实。坚持此看法的学者们,主要以古籍文献中的记载为依据。朱胜非的《秀水闲居录》中记载:“秦桧随敌北去,为大帅达资任用,至是与其家俱得归。桧,王氏婿也。王仲山有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铢解其行,然全家来归,碑仆无故。人知其非逃归也。”
先说朱胜非其人,靖康之耻后,金人欲立张邦昌为傀儡皇帝,秦桧坚决反对,并“进状争之”,而朱胜非正是张邦昌的友婿,他与秦桧之间早有矛盾。秦桧执政时,朱胜非被废居八年。他写的《秀水闲居录》中认定秦桧不是从金国逃归,很难排除是为了对秦桧打击报复而擅自做出的臆测。
再看《秀水闲居录》所言之事,疑问颇多。为何“全家来归,碑仆无故”就能“人知其非逃归也”?以秦桧在官场中跌爬滚打多年所历练出的奸猾伎俩,也许真有办法逃脱也未可知。其中细节史书中均无记载,后人不详;当时朱胜非不在现场,又从何得知?可见一切皆属推断、臆测,难免夹杂主观情感,有失公允。
说秦桧是金人的奸细,也许的确冤枉了他。但不得不说,这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秦桧回国后的所作所为,实难让人不误会其名为宋朝宰相,实为金国奸细。秦桧先是力主与金人议和,其后用“莫须有”的罪名置岳飞于死地。客观地说,以南宋当时的奄奄之势,议和的确比不自量力地死拼到底更有利于南宋王朝日后的发展;而陷害岳飞,若无高宗皇帝的默许与纵容,若无“岳家军”的名望震慑到皇帝的至上权威,恐怕秦桧再奸邪,也难有这天大的本事吧。
然而人之所以为人,正应了“情感动物”一词。岳飞的死,增加了世人对秦桧的痛恨,甚至可以说,岳飞因秦桧而死于一时,秦桧却因岳飞而遗臭万年。一句“人在世间羞名桧,我于坟前愧姓秦”,可见秦桧纵使能在史书典籍中得以平反,但在世人的心目中,他要想从岳飞墓前站起身,恐怕还得等上千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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