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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高跷

  高跷属于我国古代百戏的一种,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我国有关高跷介绍最早的是《列子·说符》,从文中可以推断出,大约在公元前500多年,高跷就已经成为非常流行的一种活动。当时的表演者不但在脚上绑上长木以行走,他们还能跳跃和舞剑,其时,高跷又可分为高跷、中跷及跑跷三种,最高者可达1丈多。

  汉魏时踩高跷被称为“跷技”,宋代称“踏桥”,清代以来始称为“高跷”,高跷由1—3尺长的条木制成,上装有木托。踩高跷这一活动在北京地区称“高跷会”,黄河流域则称“扎高脚”,并有文跷和武跷的区别。文跷侧重表演走唱,仅有简单的舞蹈动作。而武跷则需要表演倒立、劈叉、叠罗汉、跳高桌等各种较为复杂的动作。

  如今,在民间流行的踩高跷俗称缚柴脚,义称“高跷”、“扎高脚”、“踏高跷”、“走高腿”,它是在民间广为流行的一种群众性的技艺表演,这种活动多在一些民间节日中出现,表演者在脚上绑着长木跷以进行表演。踩高跷的技艺性很强,其形式活泼多样,由于表演者踩跷要比一般人高,因此远近观赏都很方便,而且其表演场地随意,因而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在踩高跷表演中,表演者要身着戏装,并且浓妆艳抹,通常且歌且舞。一般来讲,表演者会按照戏曲折子的内容表演,如《大闹天宫》、《水漫金山》、《八仙过海》等。由于演员扮演的角色不同,因而其造型也各异,其所踩高跷的高度也有差别,如《水漫金山》中,法海木脚高达4尺,而小沙弥为2.5尺,至于鱼兵虾将因要翻滚扑打,所以木脚只有1.5尺。

  随着踩高跷活动的不断发展,其表现形式也日渐丰富。高跷会就是由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一种临时性组织。每到正月十一、十二,这些表演者就会开始踩街,至正月十五时,高跷表演队伍正式上街,一般到十八才告结束。在高跷队伍路过时,沿途的大商号通常会在门前放八仙桌,其上摆上茶水、点心,并放鞭炮欢迎,以表示慰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