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产生以及发展
家谱 家谱,又称祖谱、族谱、家乘,是一种以表谱的形式记录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的家族世系以及重要人物事迹的图书体裁。由于家谱主要存在于父系社会,因而它以记载父系家族的世系、人物为中心。
关于家谱的产生,历来众说纷纭,从古代文献以及出土的文物来看,家谱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家谱在内容与形制上得到了完善,一般来说,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谱名:即家谱的名称,其主要作用是明血统、防乱宗。谱名通常包含里籍,如《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韶山毛氏族谱》;有的还包含编修的时间及次数,如《中湘陈氏六修族谱》、《同治九年进贤刘氏重修族谱》等。
谱序:写于家谱的前面,其内容包括修谱缘由、修谱理论、姓氏渊源、家族迁徙等。谱序多由本族人撰写,有的请名人撰写。
家谱凡例:作用是阐明修谱的原则与体例,少则几条,多则数十条。家谱凡例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如民国时期一些凡例规定女子也可以人谱。
家谱遗像:即刊载祖先及族中具有影响力的人物的遗像及赞语,如“秉姓忠直”、 ?“忠悬日月”等。
恩荣录:登载的是皇帝对家族中人的赐碑、赐匾等。
姓氏源流:即考述本族姓氏的来源、本姓的历史、始祖、家族迁徙史,以及各支派的关系等。
族规家法:即各家族所制定的宗族法规,包括忠君、祭祖、孝亲、禁赌、财产继承等。
祠堂:记载的是祠堂建筑的图案、规模、地理位置、修建经过以及祖先牌位的排列次序。
世系、世传:主要记载从始祖开始直至撰修该谱之时本族各代成员的姓氏、生卒日期、妻室、子女、科第、葬地等,这是家谱中最为重要,同时也是最本质的内容,一般占到家谱四分之三的篇幅,是族人寻根的重要依据。
传记:也称行状、行述,记载的是家族中的重要人物,如孝子、忠臣、义夫、节妇等的主要事迹。
族产:就是记录家族的集体财产,如坟地、祀田、山林、房屋、学田、义庄等数量、位置及管理办法。
契约:记载和族产有关的文约、契据,如宗族内部关于承嗣、分家等的契约,以及买卖房屋、田地、邻里纠纷等文据。
坟墓:记载了墓图、坟向、祖坟的地理位置,以便后人祭祖扫墓。
艺文:记载族人的著述、奏疏等。
字辈、排行、行第:记载的是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
领谱字号:由于家谱严禁公开,只有内部发行,因此其印数由家族的房数决定,多余一二部存放于祠堂。各房领家谱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如“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并有记录,定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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